山西长城微光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年度实现总收入约人民币0.184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7.8%。其中,纤维光学逆变器占比仍然最高,收入约人民币0.1018亿元,微通道板贡献约人民币0.0649亿元,较去年占比稍有下降。主要市场仍集中于中国内地,实现收入约人民币0.1761亿元。
期内经营亏损约人民币0.136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0.2365亿元有所收窄。管理层指出,成本上升主要体现在存货成本与财务费用增加,其中存货成本约人民币0.1210亿元。财务费用升至约人民币0.1121亿元,主要由于其他借款及股东借款的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投入保持相对稳定,研发费用约人民币0.0103亿元。员工成本合计约人民币0.1553亿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公司报告期内录得税前亏损约人民币0.2485亿元,而归属于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0.24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显示亏损幅度有所收窄。
在资产负债方面,存货增至约人民币0.1388亿元,贸易及票据应收账款净额约人民币0.0348亿元。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人民币0.0038亿元。固定资产账面值约人民币1.2543亿元,主要由建筑物构成,相关资产部分已用于银行借款抵押。年末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人民币0.7945亿元,股东往来款约人民币0.2792亿元,使整体财务压力仍然偏高。应付账款约人民币0.0841亿元,此外各类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合计约人民币1.9261亿元。公司披露的整体负债规模在报告期内继续上升,年末综合计算后的资产负债率和相应杠杆水平较为显著,报告称其杠杆率约为185%。
股本本期无变动,余额约人民币0.3089亿元。年末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负值,累计亏损在报告期内有所扩大,达约人民币2.3542亿元(对应其他储备项目调整后)。管理层表示,将继续关注营运资金周转及负债结构优化,已确认若干政府补助约人民币0.1257亿元分期摊销,以支持公司后续产品研发与设施提升。整体而言,公司在2025年内实现了营业规模的稳步提升,但仍然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与持续亏损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