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7日訊,近日,廣東金融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佛山分行、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罰單顯示,上述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高管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覈准即實際履職。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廣東金融監管局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罰沒合計1200712.33元,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罰款40萬元,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分行罰款20萬元;對許志鋒、鄭曉龍給予警告並處罰款合計10萬元,對李浩、馬文清、譚嶸、高如燕、陳銳彬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