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新華通訊頻媒(00309)發布內幕消息公告稱,公司已獲悉徐國興先生於2026年9月11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遞交對公司的清盤呈請,原因系公司拖欠其董事墊款4,050,363.59港元未予償還。法院已排期於2026年12月2日就該呈請進行聆訊。
公告援引《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82條指出,若公司最終被裁定清盤,則自2026年9月11日(呈請遞交日,亦為清盤開始日期)起,公司直接擁有的財產之任何處分,以及公司股份的任何轉讓或股東身份的任何變更,除非獲高等法院頒佈確認令,否則均屬無效。若該呈請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上述限制隨之失效。
香港結算已依據相關通函提示,或可在未作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為公司股份提供服務,包括暫停接收股份存入及可能取消已授予的入賬權。該措施將在呈請遭駁回、撤回或公司取得確認令後終止。
公司強調,提交呈請並不代表已成功將公司清盤。截至公告日,高等法院尚未頒佈任何清盤令。公司表示將「強烈反對」該呈請,認為其未能代表其他利益相關方利益,且可能損害公司價值。公司已計劃與呈請人尋求和解,並將尋求法律意見及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維護合法權益,同時預計該呈請在短期內不會對集團整體運營造成實質影響。
公司將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的要求適時披露有關清盤呈請的最新進展,並提醒投資者在買賣公司證券時保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