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榮暉控股有限公司(08213)發布澄清公告稱,鑑於文書錯誤,公司就2026年7月30日刊發的通函及股東周年大會議案通知中的有關內容作出修訂。
公告指出,通函第23頁「股東周年大會議案通知」一節附註(3)及股東周年大會議案通知第4頁的相關文字需更新為:指定格式的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須於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即不遲於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時,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公司董事會確認,此次澄清僅涉及上述遞交時間的修訂,不影響通函及股東周年大會議案通知所載其他資料。其他內容均保持不變。
此次公告由榮暉控股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張韜代表董事會發布。公司執行董事包括張韜、李鴻晨;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貽平、龐曉莉及張文娟。
根據香港聯交所GEM上市規則要求,本次公告自2026年8月6日起至少連續七日在聯交所網站及公司官網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