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吉輝控股有限公司(08027)發布澄清公告,就此前於2026年8月3日寄發的股東特別大會代表委任表格中的排版錯誤進行說明。
公告指出,代表委任表格首段及附註(h)出現排字錯誤。公司已作以下更正: 1. 首段應改為:「吉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東於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三時正假座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2. 附註(h)應改為:「h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而在此情況下,代表委任表格會被視作已撤回。」
除上述修改外,代表委任表格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已寄發的代表委任表格繼續有效,無需重新填報。已提交表格且填寫正確的股東,其委任人將保留就大會及其任何續會的所有決議案行使投票權的權利。
吉輝控股董事會強調,此次澄清公告需與原代表委任表格一併閱讀。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規則,公告自刊發之日起將在聯交所網站及公司網站連續刊載至少七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吉輝控股執行董事為陳添吉先生及林欣慧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木根先生、肖來文先生及陸翹彥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