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融控股(02358)三宗涉杭聯合農商行訴訟一審判決確認本金約1.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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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26年8月28日——久融控股有限公司(02358)公布,於2026年8月27日接獲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就集團與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區支行(下稱「聯合銀行」)之間三宗未決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本次判決涉及集團四家附屬公司——數源久融技術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術有限公司、杭州綠雲置業有限公司及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計確認貸款本金1.13億元,並判令相關被告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及案件受理費等共計70.38萬元。如被告逾期履行,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各案主要判決要點如下: 1. (2026)浙0106民初1247號:判令數源久融償還《國內信用證開證合同》項下本金1,893.34萬元及截至2026年7月10日的利息、複利49.00萬元,久融智能、綠雲、久融新能源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銀行有權就綠雲名下62套抵押房產在最高額債權2.36億元範圍內優先受償。 2. (2026)浙0106民初1252號:判令久融智能償還借款本金7,774.00萬元及截至2026年5月12日的利息、複利、罰息合計171.90萬元,數源久融、綠雲、久融新能源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銀行對同一批抵押房產享有2.36億元範圍內的優先受償權。 3. (2026)浙0106民初1255號:判令久融智能償還墊款本金1,599.28萬元及後續利息、複利;數源久融、綠雲、久融新能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原告對前述62套抵押房產享有同額度優先受償權。

根據判決,被告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久融控股稱,正在與中國法律顧問評估上述判決內容及影響,並討論是否提起上訴。

對財務影響方面,公司表示,相關本金及應計利息已於相關報告期間在財務報表中全額確認為負債,故判決不會導致已確認負債規模發生實質變化。但判決明確了清償期限及逾期加倍利息責任,或將增加集團的現金流壓力。同時,若未按期履行,聯合銀行有權申請強制執行,對綠雲名下建築面積約17,401平方米的62套抵押房產進行處置。

關於此前已達成和解的(2026)浙0106民初1242號及1244號兩宗訴訟,集團稱截至公告日相關和解協議正在正常履行。

久融控股指出,集團部分銀行賬戶仍處於凍結狀態,並將繼續通過與聯合銀行協商執行和解或分期還款、拓寬孖展渠道、與其他主要債權人商討展期事宜等方式,緩解短期償債及現金流壓力。公司承諾將按香港聯交所相關規定及時披露後續進展。

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公司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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