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動力(01148)9月8日公告稱,公司與控股股東華晨中國汽車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晨中國」)簽訂補充協議,修訂2025年至2027年採購發動機零部件框架協議下的年度上限。
根據2024年10月18日簽訂的原框架協議,2026財年及2027財年的年度上限分別為235萬元及176萬元。經董事會最新審閱並評估後,公司認為上述額度將無法滿足業務需求,決定將年度上限調整為:
1. 2026財年:382萬元; 2. 2027財年:933萬元。
修訂原因主要包括: •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已就發動機零部件累計支付202.1萬元,使2026財年原235萬元的額度僅剩約32.9萬元; • 預期現有客戶(不含理想汽車)的發動機需求上升,以及新增客戶帶來的額外需求; • 需確保華晨中國集團具備穩定供應符合規格零部件的能力。
歷史交易數據顯示: • 2025年全年,公司向華晨中國集團採購發動機零部件金額為364.70萬元;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相關採購金額為202.1萬元。
除上調年度上限外,其他條款保持不變。華晨中國目前持有公司4億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約31.20%,交易構成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適用百分比率介乎0.1%至5%,須履行公告及年度審查義務,豁免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
董事會主席張巍及非執行董事黃宇同時在華晨中國任職,已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