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億金控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億金控」)發布公告稱,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王嘉偉先生(「要約人」)透過卓亞孖展有限公司提出強制性無條件現金要約,以收購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已擁有或同意收購的股份除外),要約價為每股0.1港元。
據悉,此次要約源於要約人此前完成的債務資本化交易。根據公告,要約人於2026年8月13日完成認購2.15億股資本化股份,持股比例增至72.8%,觸發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6.1項下的強制要約義務。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要約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士合共持有公司73.51%股權。
要約條款顯示,此次要約為無條件現金要約,要約價每股0.1港元與資本化股份發行價一致。按公司已發行股本3.45億股計算,全部已發行股本估值約3446.48萬港元。若要約獲全面接納,要約人最高付款責任約為913.41萬港元,資金將來自其自有財務資源。
公告披露,要約期自202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下午4時止,股東須於截止時間前將填妥的接納表格連同相關股票等文件送達過戶登記處。有效接納的現金款項(扣除賣方從價印花稅後)將在過戶登記處收到完整文件後7個營業日內支付,預計不遲於2026年9月21日。
獨立財務顧問燃亮資本(亞太)有限公司及公司獨立董事委員會經評估後認為,要約對獨立股東而言屬公平合理,建議獨立股東接納要約。獨立財務顧問指出,儘管要約價較股份近期收市價存在折讓,但考慮到公司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財務狀況轉弱及股份流動性較低等因素,要約提供了確定的退出機會。
要約人表示,將維持華億金控上市地位,繼續支持公司獨立運營,專注發展現有汽車貿易及數碼營銷業務,不計劃對公司現有營運及管理團隊作出重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