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7年智慧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市场资讯
09/23

(来源:智慧农业期刊)

关于征集2027年智慧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智慧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人工智能+农业”标准,有力保障智慧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智慧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7年智慧农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智慧农业技术落地和规模化应用中的突出短板与产业亟需,提出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以协同为基础,引导产学研用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广合力;以实效为根本,确保标准内容具备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支撑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全流程“人工智能+”农业标准研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靠、可控应用。

二、征集范围

  根据“十五五”期间智慧农业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2027年智慧农业领域标准制修订任务重点围绕以下内容:一是基础通用标准,包括农业人工智能术语、参考架构、测试评估等;二是关键技术标准,包括农业农村高质量数据集、知识图谱、大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机器人等;三是应用场景标准,包括各应用场景技术规范、实施指南等;四是安全与伦理标准,包括科技伦理审查、农业人工智能安全防护要求等;五是其他智慧农业、农业人工智能发展亟需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围绕征集范围自选申报内容。鼓励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并具备实施条件的科技成果,以及实施效果良好、符合标准制定需求和范围的农业农村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申报。

  (二)项目建议应经过充分论证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立项依据充分,方案科学合理,草案成熟规范,应明确主要章节和主要技术内容,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鼓励产学研用等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及第一起草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如有标准相关培训证书,请提供扫描件。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2026年以前已立项但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单位应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List)等对申报项目进行查重;与已发布、在研标准存在交叉、重叠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单位按照附件1、附件2编写项目申请书和标准文本草案,汇总并填写《2027年智慧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一览表》(附件3)。

  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本文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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