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林草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林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保护林农群众合法权益,净化林草行业营商环境,县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林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侵占破坏林草资源领域。主要包括:团伙化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侵占国有及集体林地、草原、湿地;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私挖乱占、强占林草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欺压群众滋事领域。主要包括:借助宗族、地方势力把持山林资源,插手林权、草地权属纠纷;在林区私设关卡、拦车收费;欺压林农、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线索。
(三)抗拒执法报复领域。主要包括:以暴力、威胁、滋扰等软暴力方式阻碍、抗拒林草行政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举报人等违法线索。
(四)充当“保护伞”领域。主要包括:公职人员内外勾结、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审批,为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线索。
(五)其他线索。其他破坏林草生态、扰乱林草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途径
1.举报受理电话:0469-4676891
2.受理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举报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县林业和草原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并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集贤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11日

编辑:曲彤彤
校对:王悦
审核:张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