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3日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公告,公布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选”)与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民事判决主要内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生效判决,张某须在其运营的多个自媒体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优选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并赔偿财产损失20.1万元(含律师费5万元、公证取证...
网页链接中国网财经9月3日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公告,公布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选”)与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民事判决主要内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生效判决,张某须在其运营的多个自媒体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优选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并赔偿财产损失20.1万元(含律师费5万元、公证取证...
网页链接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