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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阿拉木图7月14日 - 据国际文传电讯社周二报导,哈萨克斯坦司法部表示,卡沙甘油田的运营商必须在7月20日前支付2.3万亿坚戈(49亿美元)的环境罚款,但该公司已提起仲裁,对该处罚提出异议。
国际文传电讯社援引哈萨克斯坦司法部副部长达尼耶尔·瓦伊索夫 (Daniyel Vaisov)的话称,该仲裁案正在华盛顿特区进行。
卡沙甘油田的运营商——北里海运营公司(NCOC)——是由壳牌 SHE.L、道达尔能源 TTEF.PA、埃克森美孚 XOM.N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CNPC)等多家企业组成的合资企业。NCOC尚未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据国际文传电讯社援引瓦伊索夫的话称,如果北里海运营公司不付款,阿斯塔纳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哈萨克斯坦正与在该中亚国家运营的国际石油巨头进行仲裁程序,该国约占全球日均石油供应量的2%。
卡沙甘油田被视为近几十年来全球发现的最大油田之一。其可采储量在90亿至130亿桶之间,已于2016年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