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998,以下简称“中信银行”)8月25日在北京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均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八项议案,核心要点如下:
1.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信银行2026年版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26年半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表决结果同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开展存款类交易的议案》。方合英、魏强两位董事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剩余8名董事全部投赞成票。根据决议,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银行可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4. 会议通过《2026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均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董事会同意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并通过《关于制定〈中信银行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关于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均获10票全票通过。
根据公告披露,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637.88亿元人民币,当期实现营业收入40.2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0.72亿元人民币。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本次与中信期货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监管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银行独立性。
本次会议及各项议案的具体信息已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信银行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