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1776)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公司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由“21广发07”“21广发11”“21广发12”“21广发20”“21广发21”五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根据公告内容,广发证券在2026年9月1日发布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对《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主要修订要点包括: 1. 按照《公司章程》统一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 删除“监事会”“监事”等表述; 3.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修订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作为上述五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指出,将继续密切关注广发证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履行职责,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并自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