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00358)公告披露,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与保密工作。
公告显示: 1. 适用法规: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 2. 责任主体: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实施;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3. 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重大变化、30%以上重大资产交易、未披露定期报告、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股权结构重要变化、重大诉讼仲裁等17项。 4. 知情人范围:覆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相关人员,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九类主体。 5. 登记备案要求:内幕信息公开前,公司须建立并更新知情人档案,记录姓名、职位、知悉时间、方式及信息内容等;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6. 报送时点: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收购、发行证券、合并分立等八类情形下,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知情人档案,并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 7. 保密及责任追究:内幕信息知情人须承担保密义务,禁止在信息披露前泄露或交易公司证券。如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将对责任人实施行政及经济处罚,并在两日内向江西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江西铜业股份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与公司章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