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02249)近日披露《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任务及议事程序。
文件显示,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并设1名召集人。召集人和委员由超过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保持一致,可连选连任。
主要职权包括: 1. 审议公司总体及专项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评估各类业务发展状况,提出战略调整建议; 3. 审议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 监督、检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 5. 评估公司治理状况并提出建议; 6. 就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并提出建议; 7. 审阅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 8.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9.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亦可在董事会、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下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在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下可缩短通知期限并在会后补发书面通知。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为保证决策科学性,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提供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签名簿及委托书将作为公司档案保存十年,与会人员须对会议内容保密。
上述《工作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