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719)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决议提名刘伟民为执行董事候选人。该任命尚需提交预计于2026年11月10日前后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案形式获得股东批准后方可生效。
根据公告,刘伟民的任期拟自股东大会批准当日(目前预期为2026年11月10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6年12月21日)止。经股东批准后,公司将与刘伟民签订服务合约,月度基础薪酬建议为人民币4.3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47岁的刘伟民为高级经济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自2001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其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经理、高级经理、副主任及资深副主任,以及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2026年9月起,刘伟民加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党委书记。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刘伟民未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中的任何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他过去三年未在任何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表示,管理层此次变更不会对集团的日常业务和运营构成重大影响。针对刘伟民在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后的任期,公司拟继续提名其出任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相关提名同样需经股东批准。
公司计划于适时向股东寄发关于上述董事提名的详尽通函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