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集团有限公司(00280.HK)10月12日公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景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10月11日向太古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业主”)发出邀约函并获接纳,双方就香港金钟太古广场II期商场三楼约550平方米店铺订立为期72个月的租约。租期预计自业主书面通知的日期起计,暂定自2028年2月1日开始。
租赁期内,租客须支付合共约2.69亿元的基本租金(扣除6个月或至开业日止的免租期内基本租金),并按店铺营业额的6.75%至6.9%另缴营业额租金,另需支付业主的冷水费、服务费、推销收费及政府差饷。基本租金将于每月首日以现金预付,营业额租金则于次月15日支付。相关款项将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集团就该租约确认的未经审核使用权资产价值总额约2.18亿元。
公告指出,本次租约将用于设立集团的单一腕表品牌精品店,旨在借助太古广场黄金地段吸引高净值客户群,增强品牌形象并提升顾客体验。
由于本次租约按交易规模构成主要交易,需获股东批准。集团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取得持股约64.47%的大股东杨志诚置业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故无需召开股东大会。载有租约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于公告日期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予股东。
公告还强调,业主与景福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日,景福集团主要从事黄金首饰、珠宝、钟表及礼品零售、金条买卖及钻石批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