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03347)公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完善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公告速递
08/28

2026年8月28日,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347,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格医药”)在香港交易所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及信息披露合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制度要点如下: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本部、各下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及下属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人员,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等。

2. 内幕信息范围 •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 • 重大投资、资产购买或处置,累计金额超过资产总额30%的交易; • 提供重大担保、发生重大债务或大额赔偿责任等; • 高管变动、股权结构重大调整、股利分配及增资计划; •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

3. 登记与备案要求 • 公司须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筹划、报告、传递、决议、披露等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并建档保存至少10年。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要约收购、证券发行、股份回购等十类重大事项时,必须同步制作进程备忘录。

4. 交易限制 • 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年度报告披露前60日、半年度及季度报告披露前30日,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禁止买卖及质押公司股票。 • 对于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自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启动之日起至公开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相关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5. 违规处理 • 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追责;情节严重或涉嫌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外部机构或个人若违规,公司将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保留追责权利。

公司董事长叶小平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执行职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执行。泰格医药表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香港、内地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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