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914,海螺水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修订稿)》,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安排。
根据规划,2025年度至202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将遵循以下核心条款: 1. 分配形式: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满足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条件: (1)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3. 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比例: • 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与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 2026年度—2027年度: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现金分红金额与股份回购金额(若有)合计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人民币0.90元(含税)。若当年每股收益低于人民币0.90元,将从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中补足。
4. 分红频次: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在有条件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5. 股票股利:在公司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等因素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6. 调整机制:如经营环境或公司发展需求发生变化,分红规划可调整,须经董事会论证并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
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