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与ArcelorMittal五五合资公司签订两项框架协议 年度上限最高5700万元

公告速递
09/25

2026年9月25日,中国东方集团(00581)公告称,公司与由ArcelorMittal持有50%权益的安赛乐米塔爾津西新材料(唐山)有限公司(下称“新能源软磁材料上游合营企业”)签署《营运支援服务框架协议》和《物业租赁框架协议》。两份协议的首个有效期均为2026年9月25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满后可按最多三年为一期续期。

根据《营运支援服务框架协议》,中国东方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将向合营企业提供办公用品、文件处理、员工住宿、车辆租赁、清洁、活动及宣传支援、楼宇维护、园林绿化、安保与消防等业务支援服务,并通过借调形式派遣员工协助其运营。协议规定的费用按双方公平磋商确定,参考成本、预期利润及市场可比价格等因素。

业务支援服务及人员借调服务的年度费用上限如下: 1.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年:业务支援服务1,400万元,人员借调服务2,600万元,合计4,000万元; 2.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年:业务支援服务1,900万元,人员借调服务3,200万元,合计5,100万元; 3.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年:业务支援服务1,900万元,人员借调服务3,800万元,合计5,700万元。

《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方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将向合营企业出租位于中国的若干物业或办公场所。租金依据市场可比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年度租金上限分别为: 1.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年:100万元; 2. 截至2027年12月31日止财年:300万元; 3. 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财年:500万元。

历史交易方面,2026年1月1日至9月24日期间,合营企业已就业务支援服务向集团支付约人民币1,030,000万元,并就租赁服务支付约人民币230,000元。

鉴于合营企业为中国东方集团的关联人士,上述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持续关联交易。相关百分比率(除盈利比率外)均高于0.1%但低于5%,故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要求,并获豁免刊发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中国东方集团表示,相关协议有助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获取服务及租金收入,并支持其持股50%的合营企业建设及即将于2026年第四季度投产的热轧生产线项目。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

热议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