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真科技(09856)于2025年8月11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决议并正式成立提名委员会,同时采纳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文件,明确其组成、职能及运作机制。公告要点如下:
1. 组成人数与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多数,且至少包含1名不同性别的成员。 – 董事会主席或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担任委员会主席。
2. 主要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 – 制定候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和个人品质要求,物色并建议适任人选。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在公司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评估结果。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任、续任或更换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协助制定董事会继任计划。 – 制定及定期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3. 会议安排: – 会议次数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其他适用监管规定;如有需要,可召开额外会议。 – 会议法定人数为3名委员;决议须获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亦可通过书面决议形式取得一致同意。
4. 权限与资源: – 委员会获授权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可直接接触公司高级管理层并索取所需资料。 – 公司将向委员会提供充分资源;委员在必要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委员会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议或建议。 – 《职权范围》自2025年8月11日起生效,并已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新闻网站及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
公司表示,《职权范围》如与未来修订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存在任何抵触,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须经董事会审批后方可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