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998,下称“中信银行”)发布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北京召开,10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8项议案,核心内容如下:
1. 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55,645,162,264股总股本为基数,向A股和H股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2.03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112.96亿元(含税),分别占2026年中期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30.04%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2.09%。若股本在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议案尚待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4. 审议通过优先股2026年度股息派发方案:按票面股息率4.08%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4.08元(含税),针对3.5亿股优先股合计派发14.28亿元(含税)。计息期间为2025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3日,派息日为2026年10月26日。
5.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分别就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7—2029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进行申请。与中信集团及中国银行相关的交易上限事项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董事对涉及本人关联的议案回避表决。
6. 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7. 决议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且需股东会批准的相关议案,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中信银行表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