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196)8月25日于香港联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并同步披露《202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报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两大板块均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被评估为“有效”。
报告显示,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覆盖公司制药、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健康服务等多家控股子公司/单位,相关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38%,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83%,涵盖采购、销售、工程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发业务及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与事项。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公司确认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此前发现的一般缺陷已于报告期内大部分完成整改,对财务报告目标无实质影响。就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而言,同样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相关一般缺陷亦已基本整改完毕。
公司指出,自内控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期间,未出现影响结论的新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表示,将继续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保持并优化内部控制有效性。
该报告由董事长陈玉卿代表董事会签署。公司强调,内部控制旨在合理保证合规经营、资产安全及信息真实性,但亦存在固有限制,未来仍将持续监控并完善相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