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6862,下称“海底捞”或“公司”)公告称,公司已与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先生签署《贷款协议》,公司作为贷方,将向张勇先生(借方)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等值港元的贷款。
根据协议: 1. 贷款将在协议签订后三个营业日内一次性发放至张勇先生指定账户; 2. 贷款期限为自实际支付之日起30天; 3. 贷款利率为一月期港元同业拆息(HIBOR)加60个基点,利息自提款日起计,并于到期日与本金一并偿还; 4. 贷款为无担保,如双方另有约定可补充担保文件; 5. 贷款仅可用于张勇先生的个人财务安排,不得用于非法活动、购买公司股份、向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或任何违反上市规则及监管要求的用途; 6. 公司保留监控贷款用途及在特定情形下要求强制提前还款的权利。
海底捞表示,贷款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不会影响集团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因贷款利率高于公司同期限港元存款利率,预计可为集团带来利息收益。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张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构成关连人士。本次贷款属于向关连人士提供财务资助,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需履行披露及公告义务,豁免刊发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
在董事会审议该贷款事项时,张勇先生已放弃表决。除张勇先生外,其他董事并无于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
截至2026年10月12日,张勇先生持有2,536,711,393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的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