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具体日期未披露),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041,以下简称“麦科田”或“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与职责进行明确规范。该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提名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 主任委员(召集人)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经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
2. 核心职权 - 制定并每年至少一次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 - 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程序和方法,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查董事候选人、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 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其投入时间,支持对董事会整体绩效的定期评估。 - 若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已超过9年,其续任须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议案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 会议资料最迟须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全体委员,并就讨论内容及决定进行详细记录。 - 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中介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将在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网站披露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及获授权情况。 - 本细则自麦科田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实施,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
麦科田表示,设立并规范运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建立稳固的管理与人才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