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铃汽车股份(01122)签订最高1,263.60万元新能源车辆回购协议

公告速递
10/05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1122)10月5日发布自愿性公告称,公司已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航能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大于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协议涵盖30辆新能源车辆及相应租赁债权。 \n\n根据协议,若经销商或共同债务人在租赁期内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以上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或未完成车辆抵押登记,融资租赁公司可向庆铃汽车发出回购通知,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n\n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为截至回购日应付而未付租金、本金与每车人民币1元留购价款之和,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36,030元。该上限根据每辆车购置价款人民币421,200元、30辆车辆数量及相关未到期租金本金确定,与车辆在回购日的状态或市场公允价值无关。 \n\n在支付回购价款后,庆铃汽车将取得相应租赁物的完整所有权以及与之对应的全部租赁债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上述价款。截至公告日,协议项下全部租赁物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2,636,000元。 \n\n为确保履约,经销商及/或共同债务人须在车辆交付前按每辆车人民币10,000元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若发生差额,公司可据此抵扣。 \n\n公告指出,按独立基准计算,本次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不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须予公告的交易。 \n\n庆铃汽车表示,公司自2025年上半年起将新能源车辆商业模式由“卖车”转向“融资租赁”,并通过为客户或经销商提供回购义务促进新车型销售,以增强资金流动性及提升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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