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丽丰控股有限公司(01125)公布盈利警告。公司董事会根据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财年的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初步评估,预计该财年归属于公司拥有人之综合亏损将较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度约4.19亿元(港币,下同)的亏损增加不少于40%。
公告显示,亏损增幅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出售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楼及撇减横琴创新方第二期的物业而产生相关亏损。
目前,公司2025/26财年的经审核末期业绩尚待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核数师进一步审阅与评估,预计将于2026年10月20日公布。
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时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