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Standard Corporation(08510,以下简称「公司」)9月24日披露,于2026年9月2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全部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获股东通过,并同步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变动。以下为公告要点:
• 表决概况 – 股东特别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8,878,720股。除第1项决议案外,全部股份均享有投票权。 – 针对第1项决议案,因认购人A控制的59,013,12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4.70%)须放弃投票,可投票股份为179,865,6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75.30%)。 – 公司委任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监票人。
• 投票结果 1. 认可及确认《认购协议A》及其项下交易,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宜:赞成38,460,000股(100.00%),反对0股(0.00%)。 2. 认可及确认《认购协议B》及其项下交易,并授权董事办理相关事宜:赞成57,660,000股(100.00%),反对0股(0.00%)。 以上两项普通决议案均获超过50%赞成票,正式获得通过。
• 董事及委员会变更 – 因认购人B丁鹏鹏先生(于交易完成后将成为公司主要股东)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丁玮钰女士存在父女关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6)条,丁玮钰女士自2026年9月24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 同日起,崔倩齐女士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加入上述三个委员会。崔女士现年42岁,在审计、企业管治、风险及ESG咨询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曾任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外部核数师及风险咨询高级经理,现职香港及中国地区某咨询公司董事。 – 根据委任函,崔女士任期两年,可提前终止;其月薪为5,000港元,薪酬将按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每年检讨。
• 董事会构成 截至公告日,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祝嘉辉先生、应勤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邓照明先生、崔倩齐女士、左提芬先生。
公司表示,公告所载资料经董事审阅后确认准确、完整,并将在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网站至少刊登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