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01918)10月9日晚间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接获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孙宏斌的通知,香港高等法院就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宏斌的保证合同纠纷作出登记令。根据法院命令,孙宏斌需就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欠付东方雨虹的本金人民币3.10亿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显示,孙宏斌系在集团资金需求时,为融创房地产提供个人担保。目前,孙宏斌正就有关法院命令寻求法律意见,并保留申请将登记作废的权利。
董事会(除孙宏斌外)审阅相关文件后认为,该命令并非因孙宏斌存在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为所致;董事会亦确认法院命令不会对集团业务及/或营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融创房地产与东方雨虹正在协商和解方案。
同时,孙宏斌已向公司确认,除本公告披露事项外,并无其他信息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董事会(除孙宏斌外)亦认定其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