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复星医药(02196)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职责与权限,强化内部控制及经营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执行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扰。审计部下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团队的选拔、管理与培训。
2. 职责范围——审计部负责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开展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反舞弊审计及内控自评等工作;审计发现重大缺陷须及时上报审计委员会。
3. 权限设置——审计部被授予独立开展审计、调取资料、核实资产、参加重要会议、提出纠正意见及问责建议等九项权限;被审单位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审计交换意见书。
4. 程序要求——审计项目须提前三日向被审单位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反舞弊审计可豁免),审计结束后提交审计报告并监督整改落实;同时建立审计工作底稿、质量评估及责任追究机制。
5. 费用保障——审计部所需经费纳入公司年度预算,按审批程序使用;预算不足时可另行报批。
6. 法律合规——如发现违法违规事项,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追责;涉嫌严重违法或刑事犯罪的,将报董事长并可移交廉政督察部进一步处理。
董事长陈玉卿在公告中签署说明,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截至公告日,复星医药董事会由5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1名职工董事组成。
公司表示,《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为公司战略执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