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斯伟计算(01256)公布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完善公司治理框架

公告速递
10/08

北京奕斯伟计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256,下称“奕斯伟计算”)近日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细则,审计委员会须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且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认可的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在(a)终止合伙人身份之日或(b)不再享有该机构财务利益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成员由董事长、超过1/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超过1/3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与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具备专业会计背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职权范围方面,审计委员会承担六大核心职责: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及核数程序有效性,并就其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督促实施; 3. 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重点审阅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重大调整、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准则遵守情况及《上市规则》合规情况; 4. 评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性,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2次会议,并对重大缺陷整改情况进行跟进;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担任双方主要联络人; 6. 检讨公司设立的员工匿名举报安排,确保可就财务汇报、内部控制等不当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并采取措施。

会议安排显示,审计委员会每年须召开不少于4次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由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因故未能出席,可书面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审计委员会还须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

该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为奕斯伟计算后续规范内外部审计、财务汇报及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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