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02249)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规范治理架构

公告速递
07/09

2024年X月XX日,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249,以下简称“公司”)公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进一步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考核机制,并完善公司治理架构。\n\n主要条款如下:\n\n1. 组织架构\n•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须过半数。\n•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n•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n\n2. 核心职责\n•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n•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n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含丧失或终止职务赔偿)。\n (二)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制定透明程序。\n (三)因应董事会订立的企业方针与目标,审核并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n (四)考虑同类公司薪酬水平、付出时间与职责及集团内其他职位条件。\n (五)审核并批准因丧失或终止职务、行为失当等情形的赔偿安排,确保与合同条款一致且公平合理。\n (六)确保任何董事或其联络人不得参与其本人薪酬的厘定。\n (七)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n (八)董事、高管在拟分拆子公司安排中的持股计划。\n\n3. 会议制度\n• 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董事会、召集人或半数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n• 会议应在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紧急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但需会中说明。\n• 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n•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个人报酬时,该名委员需回避表决。\n• 会议记录须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形成初稿与定稿,并由出席委员签名;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n\n4. 资源与保密\n• 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列席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n•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n\n5. 生效时间\n该《工作规则》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n\n公司表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工作规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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